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简称“中心”)《2022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国家与四川省发展战略需求,针对全面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发展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走好教育“鼎兴之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四川教育强省,推动教育精准扶贫,为治蜀兴川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一)此次课题申报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结合全国、全省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围绕义务教育评价改革、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义务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等义务教育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申报。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本年度设立课题指南,供申报者参考选题。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申报课题,也可以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四川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产生歧义或引起争议。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应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责任,完成课题研究。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三)每个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是我校教师的,在校内各级科研平台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参与的不超过2项。
(四)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选题类别与经费资助
本年度申报类别分为重大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四类。重大委托课题,资助3.0万元左右;重点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5-1.0万元左右;一般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3-0.5万元左右;自筹课题自筹经费。中心原则上根据申报类别批准立项类别。课题经费分立项、结题两次拨付,分别拨付总经费的1/2。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见公告附录(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填写完成的《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分开装订,另加上《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由单位统一填写),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以单位的名义汇总统一邮寄到四川文理学院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人手有限,请用顺丰快递寄达),并将电子文稿及汇总表发送至E-mail:44000829@qq.com)。
(三)申报日期:本年度申报工作自2022年9月20日起开始受理,截至日期为 2022年10月20日(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四)邮寄地址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中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欧胜虎(收),邮编:635000,联系电话:17883962222,E-mail:44000829@qq.com。
六、成果验收与结题要求
(一)最终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课题结题。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大委托课题按委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课题所有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上“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且为成果资助第一单位。
(三)所有成果结题时需提交《结题申请表》;重大委托课题按委托合同约定结题要求执行;重点资助课题成果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或专著1部,其中1篇必须是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且为第一作者署名;一般资助课题成果至少有2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自筹课题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1篇研究报告。
(四)中心同意以书稿、研究报告的成果形式申请结题,但须由中心所在单位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是否通过。申请结题时需提交论文稿及电子文档,中心有权在保障作者著作权的前提下使用该成果。
(五)所有结题资料需按以下要求装订。所有课题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封面及目录;(2)课题申报表;(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中期检查表;(5)课题研究报告;(6)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3份,1份装订,其余2份散装);(7)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4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提交打印件1份。)
(六)若遇《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结题管理办法》修订,结题要求以新修订的结题管理办法执行。
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9月18日